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

【辦公室碎念】0718開會後思考

『他表現不好為什麼要讓他參加玩水?為什麼要給他這個福利?』

『他本身就是有狀況,但是我們都沒有持續在這方面』

『個案狀況太特殊了,偶爾來、偶爾不來,跟我們要服務的是不太一樣的。』

『個案認為社工都會幫他想辦法所以擺爛。』

『我幫了你們那麼多,為什麼你們都沒有做任何回饋甚至也沒有其他的方式,我一味地付出,這是不對等的,我需要人找你們都沒有人,但是交情跟服務沒有對等,如果關係夠好他應該馬上就來,結果有好康的你馬上來,我需要人都沒有人出現。』

『不贊成給票和費用,可以給更需要的人而不是這樣隨便的方式,應該要給真的有需求的人。』

我瞭解到的女孩的狀況大概是:
女孩的爸媽很早以前就離婚,女孩原本是跟媽媽住,在女孩升國一後媽媽就到大陸去了,把女孩丟給爸爸,但父女關係不佳,女孩常常說謊、往外面跑、交男朋友,爸爸也不太想管,現在女孩要升高中了,卻沒有學費的來源。

我在想,我們到底要服務的是甚麼樣的對象?
太吵、太難管、不來據點的小孩趕快把他結案,我們只要那些會乖乖來據點寫作業的小孩就好了,那服務的意義是甚麼?該處理的不就是那些在外面鬼混的小孩嗎?為什麼會說「該說的我們都說了,剩下的就看他自己了」?他就是個孩子,我們應該能陪伴他度過這個沒有父母愛的思春期吧?還是我想太多了?這樣的狀況應該轉介給兒少中心呢?

我們又能提供甚麼服務?
我們沒有能力處理有狀況的個案嗎?我們要求的是「有回饋」的服務嗎?人其實就是這麼現實,但我們能去要求對等嗎?如果你希望對等,你的付出有讓人覺得需要對等嗎?是不是哪裡有問題才會遭到這樣的對待呢?

我們到底能夠做多少?又需要做到多少呢?
走路不方便的阿嬤一整天都在家裡,一個星期帶他出來唱歌一次,是做太多了嗎?


孩子們對疊杯、烏克麗麗、烘焙各種才藝活動都興趣缺缺,問題是出在哪裡呢?在孩子們面前大吵不要表演烏克麗麗這樣好嗎?到底老師的教學有問題還是孩子的態度有問題呢?學不了太難的歌但又不想學太簡單的歌嗎?烏克麗麗也有所謂的速成嗎?那學起來的意義是甚麼呢?為了年末的募款餐會可以表演嗎?
總覺得培養才藝這件事不是一蹴可躋的,但一下子說要培養這個、一下子說要培養那個,甚麼都只有一下下,會有結果嗎?總有一天孩子會忽然開竅很認真學習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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